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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鼓灯传说产生于大禹时期的夏王朝(距今4000多年前)。
中国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是大禹娶妻、治水会诸候的地方。史载禹会诸候于涂山,涂山之巅有建于汉代的禹王宫,两千年来香火不断。至今,当地仍有农历三月二十八日在禹王庙会上跳花鼓灯祭祀大禹的风俗。西汉时期淮南乐舞的风格是奔放,激越而又轻盈曼妙,舞蹈表演有击鼓、击节的完整乐队,舞蹈比较规范,在表演时常常使用一些特殊舞技,充分显示舞蹈抒情、传情、动情的风貌。这些风格和特征在今天的花鼓灯双人舞中仍清晰可见。唐代的“合生”,又名“合笙”,开始只在宫廷内部演出,表演者1-2人,载歌载舞,即兴演唱一些祈祝奉承、歌功颂德的内容,歌词通俗,以逗乐为目的。唐朝中朝,“合生”流入民间。“合生”的表演,可以根据不同的场合,环境、对象,由观众随意点出题目,表演者即兴演唱。今天花鼓灯仍保留这一明显特征,“踩街”、“谢场子”、“打门灯”与其基本相似。宋代上元灯节中关于“舞队”的记载(《京华梦梁录》),其表演程式与今天花鼓灯的“大花场”一样,先由“竹竿子”(花鼓灯称“伞把子”)出场后,“竹竿子”唱一段歌,领着群舞演员在音乐中跳舞出场。队舞女主角“腊花”的称谓,对确定花鼓灯产生的年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,至今在安徽阜阳的颖上、淮南的凤台、河南的信阳等地区一直称花鼓灯的女主角为“腊花”,意为腊花里开的花,是个十分美丽的名字。而花鼓灯之“灯”,实为灯节(正月十五,上元灯节)上表演的民间艺术。此现象还有许多如大头娃娃灯、莲花灯等等,这些叫法都是自宋代而来。在“舞队”演员分工上,“杖子头”是歌舞的领头人,站在舞队的前面,由演员中技术最高者担任。“竹竿子”类似指挥、导演,后行是担任独舞、双从舞,或与“竹竿子”问答,是演出的主体。这些与花鼓灯演员分工基本相同,“杖子头”相当于花鼓灯“伞把子”,“竹竿子”相当于“鼓架子”,“后行”相当于锣鼓班子。
在服装道具设计上,宋代舞队中的女主角普遍在头顶戴花冠,现在花鼓灯的“腊花”依然保留着这种装饰,这在我国汉族传统民间歌舞中是绝无仅有的。“竹竿子”“柄以竹之,朱漆,以片藤缠结,下端蜡漆铁桩,雕木头冒于上端,又用细竹一百个插于木头上,并朱漆以红丝束之,每竹端一寸许,裹以金箔纸、贯以水晶珠。”(宋《乐学规范》)。这与花鼓灯“伞把子”手中伞的形状、做法相似。
在队形变化和舞蹈技巧上,宋代的民间集体舞,十几人至几十人不等,舞蹈队形的变化有“勾队”、“放队”、“海眼”,一字形、方阵形(姿态有坐有立,变化多端,交叉进行,围成圆圈旋转着进退而舞),相当于今天花鼓灯中的“里罗城,外罗城”、“四马奔槽”、“二龙戏珠”、“鸳鸯阵”宋代的一些舞蹈动作是对武术、杂技的借鉴和揉和,如类似今天的“打虎式”、“骑马蹲裆式”等武术动作,类似“叠罗汉”、“虎跳”等杂技动作,都在花鼓灯中得到了很好的保存。
在宋代,用音乐、舞蹈、诗歌相结合的艺术形式,通过情节和人物来表现简单的生活事件和群体情绪,已成为汉族民间歌舞发展的主要趋势。在这种文化大背景下,“淮南舞”、“民间舞队”在各种场合无数次演出、交流中,形成了花鼓灯。据成书于清代的《凤台县志》记载,“花鼓灯历史悠久,宋代就流传于淮河流域的怀远、凤台一带”。
花鼓灯把情节性的双(三)人歌舞与情绪性的集体歌舞完美地结合起来,创造了完整、系统的民间歌舞艺术形式,它的出现代表了宋代以来汉族民间歌舞发展的主要潮流。经过明、清时期的发展,花鼓灯已形成了以安徽蚌埠、淮南、阜阳、毫州为中心,辐射淮河中游安徽、河南、山东、江苏四省二十多个县、市的播布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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